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流程
所得稅匯算清繳常見問題
什么是所得稅匯算清繳?
根據稅法規定,所得稅按月申報、季度預繳、年度匯算清繳,匯算清繳期間,確定應補或應退稅額,結清稅款的行為。
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到什么時候?
每年的5月31日前,是企業匯算清繳的時間,大賬房建議企業申辦時間最遲不要超過5月中旬。
企業不申辦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不可以?
大賬房不建議企業這么做,根據《稅收征管法》規定,逾期未申報企業,主管稅務機關除限期責令其整改外,將處2000元以下罰款。限期內仍未整改,將會處以2000元以上,10000以下的處罰。如果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逃稅行為,后果將更嚴重。
2016年度的匯算清繳都有哪些新變化?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)文件規定: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,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
此外,企業發生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2008〕828號)第二條規定情形的,除另有規定外,應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