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年度報告公示
企業年度報告公示,是指企業按年度在規定期限內,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,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不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都要按時進行年報,但企業年度報告主要內容有哪些呢?
一、哪些企業需要年報?
在去年12月31日前登記注冊,領取營業執照的公司、非公司企業法人、合伙企業、個人獨資企業、分支機構、個體工商戶。
二、企業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:
1、企業通信地址、郵政編碼、聯系電話、電子郵箱等信息;
2、企業開業、歇業、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;
3、企業投資設立企業、購買股權信息;
4、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、出資時間、出資方式等信息;
5、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;
6、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、網址等信息;
7、企業從業人數、資產總額、負債總額、對外提供保證擔保、所有者權益合計、營業總收入、主營業務收入、利潤總額、凈利潤、納稅總額信息。
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,第7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。
三、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:
1、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;
2、生產經營信息;
3、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、網址等信息;
4、聯系方式等信息;
5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。
四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:
1、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;
2、生產經營信息;
3、資產狀況信息;
4、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、網址等信息;
5、聯系方式信息;
6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。
五、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,有什么后果?
企業、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、及時性負責。 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,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,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今后在、政府采購、工程招投標、國有土地出讓、授予榮譽稱號、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。銀行信貸、合同簽訂、海關通關、企業外籍人員工作證件等,將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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